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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大秦帝国第一部哪些角色或事情是导演杜撰的?
我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通宵达旦,3天一口气看完的,看着只是有点过瘾,电视剧毕竟是娱乐的,而历史是不容篡改的。该剧中最争议的地方就是为了全面美化商鞅,篡改了很多历史事实。如商鞅的入世,造反等等,说白了商鞅也是个政治投机者,只是在投机过程中不经意间推动可历史的巨大进步。
《大秦帝国》第一部是根据《大秦帝国》第一部,以《黑色裂变》(以下简称《裂变》)为题材改编的。
很可惜的是,作者对历史的态度是实用主义的,完全无视历史的真实性。小说作者无非是要向读者灌输这样一种历史观:秦是中华文明的正源;秦的强大是由于商鞅变法;商鞅变法贯彻的是法家的治国理念;所以,法家的治国理念是最优秀的。小说的作者为了宣扬他的这种历史观,对有关商鞅和商鞅变法的历史,做了全面的篡改。
一、对商鞅个人经历的篡改
《史记》上说,商鞅由魏入秦,因为景监的推荐,才得以见到秦孝公。景监是什么样的人呢?是个阉宦。但是,《裂变》的作者,为了使商鞅的伟大形象无可挑剔,不仅要把景监的阉宦身份隐去,还要把他描写成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在《裂变》中,景监在秦孝公继位前,已是打了十几年仗的“前军副将”了,而且是他为秦孝公发现了商鞅这样一位杰出的法家,他自己也成为秦国变法的主要支持者。总之,商鞅是一个高大全的人物,推荐商鞅的景监也必须完美无缺。
对于商鞅对秦孝公先讲“帝道”,“帝道”讲不通又讲“王道”,“王道”讲不通再讲“霸道”的历史事实,《裂变》的作者也予以否认。他说商鞅对秦孝公讲“帝道”和“王道”(作者统称为王道),都是为了试探秦孝公,看看他是否与自己的政见一致;若不一致,他将毅然决然地离开秦国。《史记》上记得很清楚,商鞅在发现秦孝公只对“霸道”感兴趣时,对景监说:帝道和王道的实现,需要很长久的时间,秦孝公等不及;只有讲可以速效的“强国之术”,才符合秦孝公的心意,但秦国从此不会有殷、周那样的成就了。对这样重要的历史事实,《裂变》的作者根本弃之不顾。他无非是要把商鞅塑造为一个信念坚定的法家,而非班固所说的“挟三术以钻孝公”的投机者。
变法初期,商鞅曾于一天之内,就在渭水边处死囚犯七百余人。这些人具体犯什么法,史载阙如。《裂变》的作者却说,他们都是因为私斗才被处死的。而更为荒唐的是,《裂变》的作者说,那些私斗的主犯,在即将行刑的时候,竟然大喊:“秦人莫忘,私斗罪死耻辱!公战流血不朽!”而其他犯人也都“挺身而起,嘶声齐吼:‘私斗耻辱,公战不朽!’”于是,“四野山头的民众被这闻所未见的刑场悔悟深深震撼,竟然冲动地跟着喊起来:‘私斗耻辱,公战不朽!’”鉴于死刑犯们均已认识到自己是罪有应得,商鞅收回不允许家属“活祭”的成命,下令:“临行悔悟,许族人祭奠,回故里安葬。”这样一来,那些犯案者的家属,“冲进法场,大哭着向高台跪倒,三叩谢恩”。
制造一个私斗的罪名,来为商鞅的滥杀开脱;还要编一个故事,说那些被处决的人,临刑前都已认罪服法;连罪犯的家属们对商鞅允许他们“活祭”临刑的亲人,都感恩戴德。更有意思的是,《裂变》的作者就此写到,商鞅对那些死刑犯家属的“三叩谢恩”很厌恶,说:“人犯临刑悔悟,教民公战,略有寸功。祭奠安葬,乃法令规定,卫鞅有何恩可谢?今后不得将法令之明,归于个人之功,否则以妄言处罪。”这一方面是要表明,商鞅在执法问题上,完全是大公无私的;而另一方面,则是在为商鞅后来惩制不同政见者作辩护。
《史记》上说,新法施行的第一年,反对的人很多;商鞅遂以太子犯法为由,对太子傅公子虔施以刖刑,对太子师公孙贾施以黥刑,因为这些人都是反对变法的;这样一来,“秦人皆趋令”了。钱穆先生认为,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有问题。因为按年龄推断,变法实施之初,太子(约生于公元前356年)尚幼,还根本没有能力犯法。《史记》上还说,公子虔后来又因为“犯约”,而被处以劓刑。钱穆先生推断,所谓公子虔因太子犯法而受刑,应该是这一次。但这一推断仍是有问题的,兹不论。问题在于,《裂变》的作者在采纳了钱先生的说法之后,竟编造了一个有关太子在封地滥杀无辜的情节。这样一来,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用刑,都是他们罪有应得,而与他们是否反对变法无关,因为“秦法是诛行不诛心”的。不仅如此,《裂变》的作者还将公子虔说成是变法的主要支持者,并赋予他一个非常尊贵的身份——秦孝公同父异母的哥哥。惟此,商鞅又被塑造成为一个执法不论亲疏的人物。
对于商鞅利用自己与魏军主帅公子昂的旧交,骗公子昂前往秦军大营议和,将公子昂俘获,而后对魏军实施偷袭,将其全歼的毫无信义的历史事实,《裂变》的作者一概予以否认,并刻意设计了这样的战争情节:魏军主帅公子昂写信给商鞅,请他到魏军大营议和,决计在商鞅不同意退兵时,当场将他擒杀,然后一举击溃秦军;而商鞅则将计就计,引公子昂率军进入伏击圈,明确告诉他自己从来不齿于跟像他这样的人为友。有趣的是,当秦国收复河西,把被俘的公子昂释放回国时,商鞅对公子昂说:“告诉你一个秘密。你我只是相熟,不是朋友,更非挚友。卫鞅放你回去,只是因为有你当权,对秦国有好处。记住了?秘密。”篡改历史,还这样“幽默”,实在让人绝倒。
秦孝公死,公子虔等人告商鞅谋反,惠文王下令逮捕商鞅。在逃亡途中,商鞅连住宿都找不到地方。因为,按照新法的规定,旅舍如果容留没有住宿证明的人,是要坐罪的。为此,他不禁感叹道:自己制定的法令,竟让自己不堪到如此地步!不得已,他又逃往魏国(魏此时仍保有河西部分地方)。但魏国人拒绝接受他,并不许他借道魏国逃往别的国家。走投无路之下,商鞅再返秦国,回到自己的封邑,发动自己的徒属和邑兵造反,结果兵败身死,尸首被车裂,而且满门抄斩。对这些历史事实,《裂变》的作者也一概不承认。在他的笔下,商鞅自始至终都不曾造反,而是挺身前往咸阳,自投罗网,决心以自己的死,来平息那些反对变法的世族的仇恨,并且暴露他们;同时,也是为了使新君惠文王能够树立起威望,使变法事业得以平稳地继续下去。作者还说,当商鞅被被客栈拒绝留住时,竟仰天大笑,认为“新法如此深入庶民之心,也不枉了二十年心血……他心里踏实——法令能超越权力,意味着这种法令有无上的权威和深厚的根基。要想废除新法,便等于要将秦国的民心根基与民生框架彻底粉碎。谁有此等倒行逆施的胆量?”在作者的笔下,商鞅已脱胎换骨,从一个投君王所好的战国策士,变为“苟利国家生死以”的志士仁人了。
二、对商鞅变法的毫无历史根据的美化
我们再来欣赏一下,看看《裂变》的作者究竟是怎样美化商鞅变法的。
对于商鞅变法,《裂变》的作者主要强调的是两点:一是实行军功爵制,一是废除井田制。作者认为,变法的这两项措施的进步意义,一是使原来的奴隶(或称隶农)改变了身份,成为自由民,而且可以凭借军功获得上升的机会;二是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富民强国的作用。而实际的情况是,按照这一军功爵制度,战士斩获首级越多,不仅获得的爵位越高,还可以按爵位获赐耕地和力役;爵位达到一定等级之后,还能“赐邑”、“赐税”,并允许拥有一定数量的仆役;不同级别的军官,则按所率军队斩获的敌人首级赐爵授官。显然,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之下,有人会因为战功而获得爵位,以及耕地和劳动力,必也有人会成为被奴役者。《荀子》上说,在秦国,士兵斩获“五甲首而隶五家”。可见,这种军功爵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军功奴役制。商鞅本人,就是这种军功奴役制的绝大受益者。他造反时所用的“徒属”,其中的绝大部分,一定是来自于他所拥有的隶户。
另一方面,由于军功爵制度的存在,只要战争仍在继续,并不断取得胜利,耕地和劳动力的封赏就不会停止。在这种情况下,“井田制”固然被废除了(秦国究竟有没有井田制,还是个问题),惟军功奴役制度仍在发展,决不可能出现如《裂变》的作者所说的那种情况。即原先的奴隶(隶农)都从变法中得到了自由之身,并且是从新的土地制度中获益最多的阶层。在小说中,作者甚至借一个名叫黑六的农人之口说道:“上天哪,上天,黑家九代为奴,给人当了三百年牛马。今日,我黑六有自己的地了,五百亩!天哪,天,你老人家有好生之德,差遣左庶长秦国变法,奴人有了自由身,穷人可吃饱穿暖咧。求上天赐福左庶长大人寿比南山、永作农人的守护大神哪!”作者说:“这些昔日的隶农除去了隶籍,有了自己安身立命的土地财富,又和宗主户分开村落居住(指搬进了新村庄),身心在陡然间完全摆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第一次尝到了挺直腰杆做人的味道,其兴奋激动之情自然要狂放地发泄出来。”
实际上,商鞅的变法,无非是步战国时期各国变法的后尘,把社会生产和组织纳入军事化轨道。在这一过程中,虽然社会生产力是发展了,但人民受剥削和压迫的程度也极大地加深了。早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就实行了履亩而税的制度(初租禾)。这一制度,就春秋战国的通例而言,就是国家对所有耕地一概征税;而税率的不断提高,则为其中的应有之义。商鞅所谓的废井田,无非是重新确定亩积,规定人户占有土地的数量,从而确定统一的税率,以强化国家对土地的税收。但是,“废井田”之后,商鞅很快又颁布了一个缴纳新税种的命令:“初为赋”。商鞅的“初为赋”,按人头或户缴纳。秦谣曰:“渭水不洗,口赋起。”意思是说,渭河边上冤死者的冤屈未洗,而口赋又来夺人性命了。
田租和口赋,再加上各种军事名目的力役,秦国百姓所受的剥削是非常重的。董仲舒说,秦自商鞅变法后,征发百姓的力役、田租和口赋,几十倍于古。他说的,并不全然是商鞅变法时人民所受剥削已经达到的程度,却也足见当时百姓受剥削程度的加深。商鞅变法,大的改革先后两次。第一次变法的主要内容,一是编制户口,实行邻里告奸和连坐制度,二是强迫成年的兄弟分户,实行小家庭制;三是奖励耕织,打击“疲民(懒汉)”,重农抑商;四是禁止私斗;五是实行军功爵制度,取消贵族的某些特权。这些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治安,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有利于国家税收,有利于军事上的强大,是毫无疑问的。司马迁说,这次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但是,这样的变法,问题似乎更大。以上,已指出了军功爵制度的问题。至于抑商,无非是压制私商,而由国家来垄断商业利益。董仲舒说,商鞅变法之后,秦的盐铁之利大大高于古代。这无疑是国家向人民高价销售铁盐的结果。而强迫人民分家,一经成为风俗,则“民忘六亲,而父子相亲,兄弟相爱,患难相保之风亡矣”!更让人不堪的是,父亲用了儿子的农具,儿子竟自以为是施惠,母亲用了一下儿子的畚箕和扫帚,儿子甚至出言不逊。还有邻里之间的告奸和连坐,更不可避免地助长了诬告之风和特务政治。“贪戾、好利、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这是商鞅变法之后所逐渐养成的秦地风气。像这样的变法,或可使人民短期内受益,却一定是贻害无穷。
商鞅的第二次变法,主要是两条:一是实行县制,二是“为田开阡陌封疆”。实行县制,其实就是在国家控制方面,实行集权和官僚化统治。这个问题,本文不作讨论。而“为田开阡陌封疆”,就是《裂变》的作者所强调的“废井田”,它的实际作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根据上述的讨论,可知到了第二次变法时,所谓“秦民大悦”和“家给人足”的情况,都只是昙花一现,已经不复存在了。司马光作《资治通鉴》,在引用太史公的这一记载时,把“秦民大悦”和“家给人足”这几个字统统删掉,恐怕也是觉得这种昙花一现的东西,不符合商鞅变法后秦地人民总的生活状况。
《裂变》的作者,还设计了商鞅临刑时的场景。只见那刑场之上,四野人海都呼叫着:“商君万岁!新法万岁!”让人觉得,商鞅简直就是一个人民领袖。就在这样的群情激荡的气氛中,商、於十三个邑的代表,在商郡的郡守和所属十三个县的县令带领下,抬着祭品,拿着乐器,在行刑台前跪成一圈,举行了“活祭”商鞅进行的仪式。他们甚至在祭奠商鞅时,举起了刻有“万古法圣”的刻木铜字的匾。刑场上,有万千人为商鞅送行。送行的人中,居然还有上大夫景监、国尉车英这样的高官,真是让人不可思议。“商君商君,法圣天神;忠魂不灭,佑我万民;商君商君,三生为神;万古不朽,刻石我心。”这样的颂歌,传遍了刑场。
读着这样的文字,不禁使人惘然而不知所在。一个为秦朝制定严刑峻法的人,居然被赋予“万古法圣”的尊号,还被赞誉为“法圣天神”,而时代已进入了二十一世纪。这难道不让人感到震惊吗?商鞅立法的精神,是轻罪而重刑,以达到“以刑去刑”的效果。所以,连弃灰于道路,都要受黥刑。在这样的“法制”之下,人们只能是动辄得罪。这样的“法制”,哪怕它真正做到了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也不可能达到“以刑去刑”的效果的,反而会逼人无所不为。
三、过把瘾就好?
秦末天下反秦起义时,有一句十分流行的话,就是“天下苦秦久矣”。这个“久矣”,当然不仅是指秦统一之后,也是指秦的整个统一过程。这样的指责,当然有它的不公之处。列国争霸,天下的人民尽受其害,怎么可以都归罪于秦呢。然而,秦是当时各国中,组织得最好的一部战争机器,因此能从战争中掠夺到最多的土地和人民;而它的暴政,给六国人民带来的痛苦,也是最为深重的。
秦朝的统一,在大的方面做了很多便于统治的文章,耗尽了天下的人力和物力;而一点小事,仍足以使它崩溃。陈胜、吴广起义的直接起因,不过就是因为戍卒不能按期到达服役地点这样的小事,却要被判处死刑而引起的。把国家改造成为一部战争机器,对掠夺他国的土地和人民,以及灭人之国虽或许有用,但对于治理天下就完全不够用了。那个时候的战争,说到底,就是君主与君主之间的战争。占据了人家的国土,俘获了人家的君王,这个国家就算是消灭了。但是,要使天下百姓心悦诚服,再强大的战争机器都是无用的。所以,只看到秦的“大一统”,而看不到它的“短命而亡”;欣赏它的“过把瘾”,却无视它的“就死”,觉得“过把瘾就好”,那真是太可悲了。
在某种程度上,商鞅的变法,当他把秦国成功地改造为一部战争机器时,秦国的扩张性,其实已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而战国时期的各大国,在这种扩张性方面,虽不及秦国来得强烈,性质上也是相同的。秦最终灭掉六国而统一天下,无非是它在军事扩张能力上强于六国。这样的制度优势,有利于战胜敌国,却并不利于维持统一。研究秦朝的历史,不能只强调它的“大一统”而“过把瘾”,更重要的是要探究它的“短命”而“就死”。明朝刘基把自秦以来的国家控制社会的方式,概括为“以力聚之”,说它犹如“以手抟沙,拳则合,放则散”,这是非常值得重视的。不能因为自秦以来中国有两千年的“秦政”,就觉得秦朝的统一有多么的了不起。两千多年来,人们总结“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历史,不总也要大讲秦亡的教训吗?
中国历史上的统一,有三代的模式,也有秦的模式。就总体而言,统一是中国历史中的一种趋势,但采取怎样的方式更有利于统一,才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历史问题。比较而言,后来汉朝的大一统,较之秦朝的,就要巩固得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吸取了秦亡的教训,特别是吸取了秦朝的“网密而刑虐”的教训。但是,就是这种“过把瘾就好”的感觉,竟使《裂变》的作者,对秦的统一推崇备至,把对商鞅其人和商鞅变法都说得无比完美。这样的讴歌,如果是基于历史事实,或可以认为是历史观的不同,而另当别论。可惜的是,作者完全是用“虚构的事实”,来赞扬商鞅及其变法的;所根据的是没有商鞅变法,就不会有秦的统一这样的推论。而更进一步的推论,则是只有秦国才适合于商鞅变法。作者因此认为,在“秦帝国兴亡沉浮的五百多年中,华夏文明历经了千锤百炼而炉火纯青,具有无可匹敌的独立性和稳定性。秦帝国时代创造的原生文明,使中国人在两千多年中历经坎坷曲折而没有亡国灭种”;“帝国所编织的社会文明框架及其所凝聚的文化传统,今天仍在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巨大精神支柱”,所以,我们“还得感谢大秦帝国,我们那伟大原生文明的创造者”。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要说明中华文明的原生性,不是通过这种简单的推论,就可以达到的。文学的表现,若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大一统”,就认为商鞅及其变法,一切都是那样的尽善尽美,而把真的说成是假的,用虚构的故事,来掩盖真实的历史,把“过把瘾就死”,变成“过把瘾就好”,真是十分荒唐可笑的事。在历史小说的创作中,文学的虚构不是虚假,必须符合历史的实际,才具有真实的意义和感人的力量。否则,这样的文学创作,不仅是在篡改历史,也失去了文学的意义。
有关探险的故事中篇
小说都有哪些类别
.微型小说(数百至几千字)
比短篇更短的小说完全符合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忙碌的人们的阅读习惯,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人们为这类的小说赋予一个新名词和新定义。例如极短篇、精短小说、超短篇小说、微信息小说、一分钟小说、一袋烟小说、袖珍小说、焦点小说、瞳孔小说、拇指小说、迷你小说等,族繁不及备载,连专门的文学研究者也很难如数家珍分叙其定义,一般人更容易混淆,故总论之。一般认为小小说的篇幅应在两千字以下。因为题材常是生活经验的片段,因此可以是有头无尾、有尾无头、甚至无头无尾。 *** 放在结尾, *** 一出马上完结,营造余音绕梁的意境。由于比短篇更短,字句也需要更加精练,题材能见微知著者为佳。一个意外的结局虽然能吸引眼球,但文章短还是要有伏笔呼应,甚至比起给予读者意外、应该更重视能否带给读者感动。
2.短篇小说(几千至三万字)
一般认为,篇幅在几千到两万多字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谓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时,也就是减少角色、缩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动的时间。另外,虽然它们时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认为短篇小说仍应符合小说的原始定义、也就是对细节有足够的刻划,绝非长篇故事的节略或纲要。所有小说基础,其发展初期并无长短之分,随时代而区分。今短篇小说多要求文笔洗练,且受西洋三一定律一时一地一物观念影响,使其更生动详实但也限制其发展。
3.中篇小说(三万至六万字)
一般认为,篇幅在三万字至六万字之间的小说。也有少数十几万字也被算作中篇而不归于长篇,这取决于文章内容的丰富度。其容量大小、篇幅长短、人物多寡、情节繁简等均介于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之间,通常只是截取主人公一个时期或某一段生活的典型事件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故事情节完整。线索比较单一,矛盾斗争不如长篇小说复杂,人物较少。所以,相比于长篇,中篇小说比较容易把握,也更容易成功。因为对于初涉创作领域的人而言,写作长篇易陷入多数的情节造成凌乱难收的困境,而写作短篇不是转折太少而单调、就是转折太多却显得拥挤。这时考虑将原本的构想修改中篇是一个广受推荐的建议。
4.长篇小说(六万字或十万字以上)
一般认为,字数在六万或十万以上的为长篇小说,还可细分为小长篇(一般六万到十万字),中长篇(一般十几万到三五十万字),超长篇(一般超过百万字)。如果作者打算表现人生中常见的错综复杂关系,则必须使用这么大的篇幅。通常就算是笔调轻松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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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探险》
星期六,天气非常温和,幺爸说要带我到工地去爬塔吊,我听了很高兴,跟着幺爸去了工地。
来到工地上一看,啊!多么高的塔吊啊!我一格一格地数着塔吊梯子有多少层,头都数晕了也没数完。我想:我能爬上去吗?爬到中间我会掉下来吗?掉下来还有命吗?就算我还有命,我会不会失忆呢?我的心像揣着只兔子一样,怦怦地乱跳。幺爸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大声对我说:“别怕,有我呢。”
我系好安全带,来到塔吊下面,抬头往上看,塔吊似乎比我想象的更高了。我手握扶手,一步一步往上爬。刚开始我感觉还好,塔吊似乎没有想象中可怕,于是我一边爬,还一边哼着歌儿。幺爸在后面紧跟着我,我们越爬越高了。无意间,我往下一看,啊!这么高!人已在半空中,真是令人头晕目眩,胆战心惊。一时间,我吓得汗流浃背,手脚无力,好像马上要栽下去似的。这时,我在心里拼命地对自己说:“冷静、冷静,我一定会爬上顶端的。”我闭着眼睛休息了一会儿,又迈开脚步,两手紧握扶手,两眼平视前方,一步一个脚印地、小心翼翼地往上爬。工地上的叔叔阿姨都在为我加油,大声为我喝彩。顿时,我全身又充满了力量,心中热血沸腾,腿不颤了,手也不抖了,一鼓作气就爬上了塔顶。
啊!我成功了,整个城市在我的脚下,街道上的行人变成了一个个移动着的小点儿。
这次塔吊探险,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困难,首先必须要战胜自己的不自信。
(故事亭-探险故事 gushiting/cq/tx)
文学与旅行的关系研究
谈起文学与旅游的关系,往往会想起缘于唐代诗人张继的一句诗而享誉海内外的“姑苏城外寒山寺”,常常感叹长江岸边与洞庭湖畔一建再建的黄鹤楼和岳阳楼。单就风物景观,凭心而论,祖国的大江南北,美景可谓数不胜数,枫桥和寒山小寺相比较其他名山古刹,实在微不足道。然而能吸引那么多旅游人前往,是文学使得寒山寺由寒而热,且经久不衰。
旅游离不开文学,这是由旅游自身的规律所决定的。从美的角度认识旅游的内在规律,旅游恰是一个完整的审美过程。其中,旅游的目的性为游客身心得到美育,景观是客体,游者为主体,二者之间的完美统一是客体之美升华为主体游者的身心愉悦。然而,景观客体的许多美质常常被走马观花者所忽略,必须有赖于中间媒介才能达到完美,所以,文学和艺术自觉不自觉地担当了这一美好使者。由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这其中的道理,在打造旅游景点的时候,在下气力进行景观建设的同时,首先应注重文化内涵发掘的投入。文艺先行,方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就文学的规律而言,文学通过形象再现生活,而塑造形象需要意境,通过意境达到共鸣,由共鸣产生感染人、震撼人、启发人的功能。俗话说:“看景不如听景”,并不是说所看到的景观与所听说的景观客观上有什么不同,只是所听到的是经过了艺术加工产生了意境的景致,而自己所看到的是由于多种因素制约没有能产生意境和共鸣的景物。“人人都说家乡美”中添加了感恩之乡情,“情人眼里出西施”源于一种冲动。人是有感情的,作家既最具感情,又具备独特的审美视野,由于以强烈的情感融入自然景象,静可以为动,实能够变虚,现实的景象与超现实的虚幻相互交融,于是无论写景抒情或明理,都最容易创造出一种意境,引起世人共鸣。事实上,旅游由于文学的加入,有了内涵,有了动力,永不会显得苍白与乏味。
〈旅游交通与旅游文学》本书由铁道、交通、民航部门和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编写。它由上、下编两部分组成。上编系统地介绍了民航、铁路、公路和水运交通运输各种知识;同时还介绍了我国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对众多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旅游城市作了较详细的介绍。下编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旅游文学知识,精选了传统文化精萃 以唐代山水田园诗为核心的历代山水诗文680余篇(首),每篇后有注释和赏析。
有什么恐怖的鬼故事?名字是什么?要最恐怖的!(多一点哈)
额,直接给你全文吧
1、跳!跳!跳!
有一对夫妇在儿子满三岁时,替他拍V8作为纪念,三岁的小男孩十分开心的在镜头前跳来跳去......
那对夫妇也沉浸在幸福的愉悦当中......而没注意儿子的不对劲......
就这样,那个三岁的小男孩跳着跳着就死了........
一年后,这对夫妇在儿子忌辰那天,把V8来看,以解思子之苦。
没想到.........
镜头里一直在跳的儿子不是因为高兴才跳.......
一只凭空出现的手正抓着儿子的头发....
不停地往上拉…拉…拉…拉…拉…拉…
2、左手的手环
在风雨交加台风夜里的某个医院中…
电击……注射1cc强心剂……一段时间后,手术台上的病人宣告不治。
当时已接近午夜,焦头烂额的外科医?
v正要从五楼坐电梯回家,正当他走进电梯,转身按完电梯按钮,电梯门要关起来的时候,远方一个护士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医生连忙把电梯门再按开,让那位护士进来。
护士进电梯后,说了声:谢~~谢~~
电梯往下走,三楼、二楼…一楼到了,但是电梯没有停下来,又一直往下去…B1…B2…
医生正觉得纳闷,什么时候医院多了地下三楼?到了B4的时候,电梯门突然打了开来,门外站着一个男子要搭电梯,医生看了他一眼,就直接把电梯门关起来,让电梯继续上升。
这时,那位护士狐疑的问医生:「你为什么不让他进来呢?」
医生说:「亏你是轮夜班的护士,你没看到他手上戴着的手环吗?那是只有送进太平间的尸体才会戴的『尸环』啊!」
这时,护士举起了她的左手,看着医生说:『你说的是这个吗?』
电梯内沉默了…
3、红鞋子
农历七月中,我的男朋友上了成功岭。
无聊之际,我就找我的一个好朋友一起去爬擎天岗。
对于阳明山,我跟她都超熟的,几乎踏遍了,她便提议:「我们从擎天岗走到涓丝瀑布去吧!!
因为她没有去过,而我也觉得那瀑布挺可爱的,所以就一边聊天,一边走到了涓丝瀑布。
当瀑布出现在眼前时,朋友兴奋的想要去玩水。当她越过栏杆的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不是放马后炮,是真的!),所以赶紧叫她回来,于是,她一脸扫兴的样子看着我。
我说:「我们走吧!不要待太久。」离开涓丝瀑布没多远,我开口:「你知道我为何叫你回来吗?
她说:「不知道耶!我觉得你怪怪的...」我说:「我刚刚有一股很不好的感觉!不知道是什么...所以快走,真的!」
话才说完,就看见左边悬崖边突然出现一双红色的鞋子....看得出是女鞋,很新,不过没有看到人。
看到那双鞋,我的直觉居然是「跳下去!」我们两人对看一眼,一句话都没说就一直往前走,一直走...直到出了山林,看到太阳才松了一口气。
我说:「那双鞋好恐怖...」朋友也说:「对呀!觉得毛骨耸然!很恐怖~」我们始终搞不懂,为什么那双鞋会在那?
下山后,我们去找她男朋友。他男朋友一看到我们,就很紧张问我们去了哪里...
一听到我们去了涓丝瀑布,便很生气得骂了我们一顿,然后才告诉我们这个故事…
有一对兄妹彼此相爱,但是碍于伦理,不能在一起,两人便决定殉情。
他们相偕从涓丝瀑布一起跳了下去。男的死了,女的被救起。但听说男的尸体一直找不到。女的被救后,又再跳一次,离奇的是,这次跟男的一样,尸体也找不到......
此后,每年农历七月的时候,她们殉情的地方都会出现一双红鞋。到底怎么回事?没有人知道...
不过,据说不是每个人都会看到那双鞋的.....看到的人要是在当场乱说话,或是碰到它,就会.......
听到这...我跟朋友两人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回头想想...,真的很恐怖....
因为我们在山中,完全没有遇到任何一人,这是不太合理的,因为阳明山上每天都有一大票人去爬山,偏偏我们没有遇到半个人??既然我们看到那双红鞋,那代表…更恐怖的是…那双鞋我和她第一眼的感觉都是「跳下去」…
4、荫尸
这是发生在高雄县的真实故事。
有个从事养殖业的家族,老父过世时,请了风水师,将父亲安葬在他家渔塭附近的一个角落。
几年过去了,生活一切如常。
有一年,渔塭主人跟往年一样,将鱼苗放入父亲坟墓旁的渔塭里饲养。
往后几天, 在喂饲料时,都看见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
然而,到了渔产季节,下网一打捞...天
啊!渔池里竟然没有半条鱼!这家人虽然觉得有点怪怪的,但也没有深入去追究。而后接连两、三年,都发生同样的情况。
到了第三年,更奇怪的是,家族中开始有人暴毙,一个接着一个……。
这家人开始觉得惶恐不安,便找道士来看阳宅及阴宅风水。当道士来到了鱼塭边,就问鱼塭是否有异状?主人一五一十的告诉道士,池中的鱼会无缘无故失踪。
道士听了点点头,命人去拿石灰,并将父亲的墓开棺。没想到,父亲已死了这么多年,尸体竟没有腐烂。道士立即做了一些仪式,并将尸体火化。
事后道士告诉渔塭主人,他父亲因吸收鱼的精华而成了民间俗称的『荫尸』,久了就会对其家人不利。所以,奉劝有荫尸现象者,要尽快处理!
5、十字形胎记
我和小陈是从小一块长大的老朋友,他左手臂上有个奇怪的十字形疤,我小时候就见过了,据他说那是个胎记,出生时就有的,这样的胎记
虽然少见,但是多年的相处,
我也早就见怪不怪了,直到那年暑假……
升高二那年暑假,有一天,我去小陈的家里,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家,父母和姊姊都外出工作了。我看见他拿着户口簿,问他做什么,他说
待会警察要来查户口。 我
闲来无事,就顺手拿起他家的户口簿,随意翻看,结果发现一件奇怪的事。
「咦 ? 怎么你还有个哥哥啊?」
我看见户口簿中,长子那一栏登记着另一个名字,但是这栏的底下写着『殁』。
「听我爸妈说,是五个多月时就死了。」小陈淡淡地说。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他从来没提这件事。
不过更奇怪的事情是,小陈的名字,和他那位死去的哥哥的名字,同音不同字。
「是为了纪念他吗?」我问。
「不,因为…我就是 !」
后来,他告诉我当年发生的事,当然,这都是他爸妈后来才告诉他的。
当年陈家的第一个孩子夭折的时候,陈妈妈因为受不了这个打击,精神变得有点失常,整天不吃不睡,只是守着孩子的遗体,喃喃念着:「缘份尽了吗……缘份尽了吗?……」
就在遗体将要火化的前一天晚上,她突然发疯似的拿着刀子,在死去孩子的左手臂上深深地划下个十字形的伤口,说:「缘份还没尽…还没…你一定会再回来的…」
说到这里,小陈静静地看着我。而我的目光,自然停落在他左手臂的胎记上。「所以,你可以想见,我爸妈看见我这胎记的时候,心情有多激动,他们认定我就是哥哥投胎回来的……」
6、普渡大餐
事情发生在民国八十一年暑假期间,头屋乡省纵贯道旁有一家杂货店......
这天晚上11点多,已经很晚了,老板准备要休息,但是铁门还没有拉下来....
突然,隔邻的狗叫了起来,可是狗的叫声很怪异,本来是正常的吠叫声,一会儿后却转?
雃阱z叫(民间传说狗嚎叫时,嘴巴是圈起来的,跟人在吹口哨时很类似。)
老板觉得很奇怪,就走到门口看看有什么事.....哪知不看还好,一看不得了。
只见一大群人在公路上走着(注:据老板事后回忆,算不清楚有多少人,但至少上百。)
老板想,这么晚了,怎么还那么多人在夜游(注:该地附近有一水库可供游憩,暑假期间有营队活动。)于是,老板叫他的两个儿子来看。这一次终于看清楚了!
这那里是什么人在夜游,只见那些「人」高高矮矮,可全都是长发凌乱,面无表情,身穿破烂的长衫就那么飘呀飘的...父子三人这才知道自己看到什么了。三个人吓呆了!就在他们愣在那的时候,
一个小孩从那群「人」中跑出,直飘进邻居家中(注:老板事后回忆,那个邻居曾有一小孩夭折。)
后来还是老板的儿子先回过神来,迅速拉下铁门,避入神明厅内,一整夜都说不出话来。第二天早上,老板全家到庙拜拜求平安,这件事也很快的传了开来,成为当天菜市场内最大的新闻。
而当地的一些好事者,也到附近的土地公庙扶乩,这才晓得,原来当天晚上路过的是阴魂,当时「他们」刚从另一座庙宇吃完普渡,正要赶回家呢…
据查,该地附近靠近水库的地方,的确建有一座公墓!
半夜,请不要抹唇油。~干燥的冬季,一只高档的唇油是每个女孩子必不可少的随身物品,嘴唇的起皮与干裂也是每个爱美女士最忌讳的事情,而我也是这些女性中的一员。 随着冬天的来到,在商场买了只上百元的唇油,为的只是保护我的嘴唇不会起皮。每天清晨出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涂上唇油,但是一到晚上我却从来不涂,要么是懒得涂,要么就是没有空去涂,就睡着了。但是今天却不同了,就是今天,我的生日这天,是我这么多年收到最痛苦的礼物,他提出与我分手,为什么?为什么会是今天呢?!他要选我生日这天,为的就是要伤害我吗?为的就是要让我痛苦吗?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被甩了。回到家,对着镜子,痛哭了起来,我没有在他的面前哭,我不想让他认为我懦弱,因为在外人眼里我是坚强的。但是独自一人时,我再也忍不住,你试过被抛弃的感觉吗?那是会让人痛不欲生的。难道我不漂亮了吗?难道他嫌弃我了吗?拿起桌上的唇油,我使劲的涂着,看着镜子中那个憔悴的人,是我吗?是那个向来自信的我吗?我推翻桌子上的所有东西,包括那只唇油,无力的和衣倒回床上。就这样,我睡着了,我做了个梦,是个噩梦,在梦中我手持一把菜刀只身一人来到他的家,他看到我很惊讶,没有打算让我进门,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推开了他,走了进去,看到在他的床上有个女人,一个全裸却用被单裹住身体的女人,我并没有感到气愤,而是对她微微一笑,我自己都感到奇怪,这种笑是那种很冷,很诡异的笑容,好象不是我发出的。她好象感觉害怕,不由的拉紧了被单。我回过身,看着她他,没有说话,只是从背后拿出那把菜刀,直接从他的头上劈下,是那么的快,他在我的面前倒了下来。在他没有浮现任何表情的情况下,就被我活活的劈成了两半,哈哈哈……我笑了,我疯狂的笑了,我慢慢的蹲下身,撕开他的衣服,从他被切开的伤口处,我撕下了一块肉放进了嘴里,是甜的,我不停的撕下,不停的吃下这些肉。直到感觉旁边有微微的动静才停了下来,我机械的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裹着被单在瑟瑟发抖的女人。我站起身,举起菜刀,走了过去,她在向后退着,退着,我慢慢的逼近,她一直退到窗口,正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我把菜刀放在了一边,伸出手,把她轻轻的推了一把,她就这样的向下垂直降落,一直到听见“啪”的一声,我伸出头看了一下,看见那血肉模糊的样子,这里是28楼,可是我却看的很清楚,我再次的笑了~~ 我是这样笑醒的,觉得嘴里很干,怎么会做这样的梦呢?梦里的那个人是我吗?不敢多想,一看表,已经是快上班的时间了,翻个身,看着一地的化妆品,还是起床收拾吧。坐在梳妆柜前,突然发现我的嘴唇怎么这么红呢?红的就象——血,血?我用手轻轻的碰了碰,手指上真的有红色的粘稠物,那是什么呢?怎么会有血呢?!难道……打开今天的报纸,头版最醒目的一行大字吸引了我——“昨日凌晨雅居花园发生一起谋杀案,男性被人当中切开,切口处有被人撕扯的痕迹,女性缀楼身亡”。看了看下边的照片,我傻眼了,竟然和我昨晚做的梦完全吻合的场景……正想着,就听见敲门声,而门口站着的则是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
你也喜欢涂唇油吗?你也晚上涂吗?请切记——半夜,请不要涂抹唇油。
吉尔斯·德·莱斯的人物生平
吉尔·德·莱斯男爵(Gilles de Rais, 1404年9月10日-1440年10月26日),又译为“吉尔·德·雷”,英法百年战争时期的法国元帅,著名的黑巫术师,拉瓦尔男爵,百年战争时期他是圣女贞德的战友,曾被誉为民族英雄。
吉尔德雷1404年生于法国尚多塞城堡。11岁时,其父居伊·德·拉瓦尔去世,他的监护权被移交给表兄图尔纳弥。可实际上这个小孩是由他的外祖父让·德·克拉贡抚养长大的。在吉尔的童年时代,克拉贡数度打算让他和富有的女贵族订婚,以达到控制对方财产的目的,其中包括布列塔尼公爵的外甥女。1420年,吉尔16岁时,外祖父授意绑架并囚禁了他的表姐卡特琳娜·德·图阿尔长达半年之久,向她逼婚。
1420年底,吉尔的外祖母暴毙,克拉贡趁机要求卡特琳娜的奶奶安娜·德·西雷与自己结婚,目的达到后,那可怜的姑娘才终获释放。不过她最后还是嫁给了自己的表弟。可以说吉尔的早年生活没有任何真正的爱和婚姻,只是一个被让·德·克拉贡控制着的傀儡。那老人是个统治欲极强的铁腕人物,家族中说一不二的暴君。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加,吉尔和他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激化。当他成年并且掌握了自己的财产之后,便毫不犹豫的疏远了克拉贡。然而在性格方面,他确实深受这位顽固酷烈的长辈影响,成长为一个精明、沉默、行事毫无顾忌的青年。
他是最早参加贞德队伍的将领之一,在1428年的奥尔良围攻战和第二年的卢瓦尔河畔默恩战役中都有出色的表现。曾随她到兰斯参加查理七世的加冕礼,查理封他为法国元帅。巴黎受到攻击时,他仍在贞德左右,贞德被俘烧死以后,男爵退隐于马什库勒和蒂福日的领地(位于今日布列塔尼的边界附近)埋头研究炼金术
有人说,他以前十分爱慕一同奋斗的贞德,然而高呼为神的正义而战的贞德,最后竟遭到被烧死的命运,并没有得到神的拯救,这使得他开始怀疑神的存在,也使他失去了信仰,变得自暴自弃。无论如何,贞德之死是吉尔·德·莱斯人生的转折点。在她被俘处死之后,吉尔就结束戎马生涯、离开前线这是不争的事实。1432年底,外祖父克拉贡在南特的苏兹城堡去世。葬礼结束后,吉尔把妻女留在那里,自己却搬到蒂福日城堡居住(既《影之心2》中的镜之城)。在那里陪伴他的,是后来一起参与犯罪的三个男人---他的妻弟吉尔·德·西雷,内廷总管普瓦都和巴黎人亨利埃·格里亚尔。
在他刚刚抵达那里不久,一个八岁的牧羊童便失踪了。虽然其寡母四处奔走寻找,但始终下落不明。这小男孩究竟遭遇如何,他是否命丧于男爵之手,我们永远无法得知。因为吉尔德莱斯始终对自己何时开始作案含糊其辞,对于究竟杀死了多少人也三缄其口,一概说记不起。根据同伙的交待有40余人,但在找到的部分遗骸粗略估计至少也有300多人,全部是六岁到十六岁之间的孩子和少年。他无疑有着严重的恋童癖,并且好男色。在领兵打仗时,随身仆人一直由年纪只有十岁左右的小僮担任。而于十七岁上便成为吉尔的内廷总管的普瓦都,后来也承认自己曾是男爵的情人。吉尔·德·莱斯绝不会向贵族的小孩下手。他和他的同伙象格林童话中居住在黑森林里的巫婆一样,用食物、玩具和钱,引诱城堡附近贫穷饥饿的流浪儿,或者好奇贪玩的农家少年进来作客。可是当孩子们发现陈列在男爵家中那些可怕的刑具时,都难免惊恐万状。在发生过一两次小孩高声呼救或者拼命反抗引起了过路行人的怀疑之后,他学乖了,要么击昏他们,要么就和颜悦色的欺骗他们说这些都是假的,是用来作游戏的,一定不会伤害到谁。但是实际上,这些孩子不仅被铐起来虐打到体无完肤,还往往被活活开膛剖腹。男爵特别喜欢用沉重的钉锤将人击打致死,在把他们肢解后,还独自高兴的坐在血泊当中,欣赏被割下的头颅和残肢断臂,说那是世界上最美丽的造物……由于生性豪奢,吉尔·德·莱斯常常入不敷出,甚至卖掉了布拉松的一座城堡。他迫切需要大量的金钱,然而又无从着手。此时,亨利埃·格里亚尔向他推荐炼金术,并写信向居住在佛罗伦萨的一个黑魔法师求助。后者名叫让·德·丰塔奈尔,原籍法国,表面上在意大利行医,其实却是一个大名鼎鼎的巫术家。据说他可以从自己的影子里召唤出恶魔,还能够脚踩燕子的羽毛飞行。但是由于信奉异教,他被法国教会驱逐出境,终身也无法重回故里,因此只好派遣自己的一个学生来帮助吉尔·德·莱斯。此人是个俊美的意大利男子,二十二岁,名叫弗朗索瓦·普勒拉蒂。原本身为僧侣的他沉湎于对黑魔法和堪舆术的研究,还俗并拜在丰塔奈尔门下。1439年5月14日,弗朗索瓦抵达蒂福日城堡。凭借巧舌如簧的口才和出众的容貌,立刻征服了法兰西元帅的心,成了男爵的新欢。然而也正是他,给吉尔·德·莱斯的火刑架之路铺好了最后一级台阶。弗朗索瓦告诉男爵,想要获得黄金,必须要用活祭跟名叫巴隆的魔王进行交易。吉尔对此深信不疑,五个男人立刻决定一试。1439年夏天的一个午夜,他们在蒂福日城堡会议厅里举行了第一次召唤仪式。男爵和三个手下打开四个朝向的窗户,用剑在地上画出黑魔法中代表四个方位和四种元素的纹章,并且站在里面。大厅正中摆放着一个燃烧的炭盆,弗朗索瓦赤身裸体,只披一件黑色皮革斗篷,手持一本名叫《Raziel》的魔法书。一面向火中投入焚香、没药和芦荟枝,一面挥剑斩下了一只黑色羊羔的头。当鲜血还在喷溅时,他念念有辞道: “Je vous conjure Baron, Oriens, Belial, Belzebuth, par le pere et le fils et le saint esprit, par la vierge marie et tous les saints apparaître ici en notre presence afin de vous entretenir avec nous et de faire notre volonte. ”然而两个小时过去了,除了风从敞开的窗口吹进来,什么也没有出现。弗朗索瓦把这次失败归结为祭品的问题,“必须用更好的活祭。”他说。可以想象那一刹那浮现在男爵脸上的表情---一个轻松而阴森的微笑。“你觉得小孩如何?”他反问道。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了。几天后,他们在距离城堡一公里的某荒废牧场中举行了第二次仪式。这回多了一个倒霉的男孩,据说在弗朗索瓦杀死他时,原本晴朗的夏夜突然电闪雷鸣、狂风大作,吉尔觉得这是仪式成功的预兆而兴奋不已。然而讽刺的是,恶劣的天气却使他们根本无法继续留在户外,仪式被迫终止。连续两次失败令吉尔·德·雷十分恼恨,装神弄鬼的冒牌法师弗朗索瓦·普勒拉蒂生怕他因此不再宠信自己,干脆给他进行了一个所谓的“地狱结盟”的仪式,并且鼓励他继续杀戮。“手上沾染过越多的鲜血,越容易和冥府建立联系,巴隆越愿意听从召唤。”这种挑唆夺去了男爵最后一丝理智,以前他的犯罪还比较谨慎,被害者的尸体也都会被妥善处理,不让人轻易发现。此时他急于得到黄金,再也顾不得许多。而且长年累月不断发生小孩失踪的事件,和这帮人愈发古怪的行径,也逐渐让领地内的居民产生了怀疑。吉尔·德·莱斯认为自己功高勋重,再加上为所欲为也有些年头了,照样相安无事,根本没把平民的骚动放在眼里。然而他这次真的错了。
1440年5月15日,六十多人挥舞着斧子和木棍,冲进男爵的府邸。充满着浓烈腥臭的城堡、血迹斑斑的拷问室和弗朗索瓦那些与黑魔法有关的诡异收藏,令人们大为恐慌。他们软禁了吉尔·德·莱斯并通知了地方官。男爵仍然满不在乎,因为相信别人无法找到什么直接证据来指控他。谁料此事已经惊动了曾差一点成为他姻亲的布列塔尼公爵。经过一番秘密调查,公爵认为那些传言不象是空穴来风。他上报国王,请求正式逮捕吉尔和他那一众手下,得到了批准。8月24日,显赫一时的法兰西元帅锒铛下狱,他的案件由刑事法庭和宗教法庭一起审理。
罪行本身的证实出人意料的简单,只过了24小时,那四名从犯便出卖了自己的主人,全部招认了,原因大概是惧怕受刑。但男爵知道没有国王的批准,就算是宗教裁判所的法官,也不能随便对自己动刑,因此有恃无恐,拒不认罪,怒气冲冲的辱骂前来审讯他的人。他一心以为可以凭借自己的出身、地位和军功得到赦免,还在狱中给查理七世写信,请求国王的“帮助”。然而,他等来的是国王允许对他施刑的命令。这个人曾经在阴森恐怖的拷问室里杀死了多少孩子,轮到他面对那些刑具时,却立刻崩溃了。吉尔·德·莱斯双膝跪倒,乞求上帝原谅他的罪行,并且向忏悔神父把一切和盘托出。
1440年9月被捕,并交付审讯。
1440年10月23日,两个法庭正式以“异端、叛教、巫师、奸淫、召唤魔鬼、占卜、滥杀无辜、偶像崇拜、离经叛道”的罪名宣判他和他的三个手下在南特被施以绞刑处死。至于弗朗索瓦·普勒拉蒂,在此之前已在监狱中用磨尖的勺柄刺穿了自己的颈动脉。
吉尔曾恳请法官判他火刑。火和水在基督教里都是净化的元素,他希望能以此赎罪,不要下地狱受苦。宗教裁判所对于这个请求只同意了一半:他先被绞杀,然后尸体才被焚烧示众。在一本写于十六世纪,名叫《法国的正义与法庭》的书里,还记载了这样一个传说:当那尸体被点燃时,围观的不少百姓都听见它发出悲惨的呻吟声,好像还能感觉到烈焰焚身的痛苦。这位年仅三十六岁的法兰西元帅,就这样在火刑架上灰飞烟灭。他和贞德,也可算是殊途同归。不过女英雄得以化身白鸽飞升天国,而他却成为是《格林童话》中《蓝胡子》主角蓝胡子(法国民间故事中曾杀死6个妻子)的原型人物之一。,永远被当作邪恶堕落的象征。
1891年,法国作家乔利斯-卡尔·于斯曼在小说《在那儿》里,更把他描写成不折不扣的吸血鬼。正如德古拉因英国人布莱姆斯托克的同名故事而奠定嗜血魔王的身份一样,他也从此得以跻身黑暗族类之中。
太平天国女将谁被凌迟,比凌迟更凶残的古代酷刑
大清自顺治入关以来,到光绪三十一年正式废除凌迟为止,二百六十年中,
活剐的女犯何止千百个。其中最有名的却只有两次,即嘉庆年间在京城活剐作乱
苗女王囊仙,这位绝色美女,天下第一女勇士,竟被剐了三千六百五十刀才断气,
且至死不哼一声,号称天下第一剐;此后在太平天国之乱时,小刀会女将周秀英,
被擒后在上海凌迟,竟被活剐了两天,最后且开膛破肚,掏出心肝活祭,死得极
惨,号称江南第一剐。
建设桥梁时桥墩里要埋活人是真的吗?
那个最佳答案还无间道的,完全是曲解附会
粤语说的“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指坏人长命好人短命
现代工程中施工中,绝对没有活人祭桥这一说法和现象
因为施工过程中要求混凝土一次成型,工人不小心掉下去就不救了
这种工程事故硬被带上迷信色彩还那么多人信真是一帮脑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