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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中的寓言故事
《吕氏春秋》中的寓言故事的寓言故事较多,列举其中3个,如下所示:
1、刻舟求剑,是一个寓言故事演化而成的成语。出自《吕氏春秋·察今篇》:“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逮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3、掩耳盗铃,把耳朵捂住偷铃铛,以为自己听不见别人也会听不见,比喻自欺欺人。出处:《吕氏春秋·自知》:“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
4、其父善游,文中写一位父亲想把孩子投入江中,原因却是他的父亲善于游泳,这真是荒唐之极,不由得让人深思,做事不能不切实际,要正确的处理各种事情。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于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
《吕氏春秋》察今篇里包括《刻舟求剑》的三个寓言故事是什么?
《吕氏春秋》里以刻舟求剑、循表夜涉、引婴投江三个寓言讲述了随着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应该随着变化.
刻舟求剑不用讲了,
循表夜涉:荆国人想要偷袭宋国,而要到宋国必须经过水,于是他们便派人先在水上作了标记,以便“循表”而“夜涉”。但是,夜里渡河时,却没能安全通过,且有千余军卒在这次偷渡中葬身鱼腹了。
引婴投江:有个从江边上走过的人,看见一个人正在拉着个婴儿想把他投到江里去,婴儿啼哭起来。旁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这孩子的父亲很会游泳。”孩子的父亲尽管很会游泳,那孩子难道就一定也很会游泳吗?
《吕氏春秋》的哪一则寓言被司马迁写进了史记?
话说,武王建立了周王朝后,抛弃了“帝”的称谓,改称为“王”,又尊称为“天王”,以别于旧时代,彰显一个伟大的新时代开始。
补充一句,后世太平天国虽然袭用了很多西周制度,但洪秀全称天王而不称帝,是因为他觉得“皇上帝乃是帝也,虽世间之主称王足矣。岂容一毫僭越于其间哉!”这一点,他的“天王”之号和周天子的“天王”尊称还是有区别的。
周武王为了对国家实施有效的管理,他利用了宗法上尊祖敬宗的观念和血缘亲戚的关系进行分封,以首都镐京为中心,沿渭水下游和黄河中游,划出一块广大的土地,称为“王畿”,归国王直接管理,而将王畿以外的所有土地进行分封,封成几十个面积很小的封国,让他们象群星捧月一样拱卫着王畿,以实现自己在宗法上为天下之大宗、政治上为天下之共主的地位。
不得不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一管理制度还是很有成效的。
比如说,东夷叛乱,成王一声令下,鲁公伯禽就率领三族军队,屁颠屁颠地前去讨伐。
又比如说,齐国太公姜尚,多次奉周王之令征讨不服从周朝统治的侯伯小国,全心全意辅佐周室。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宗法统治秩序就出现了松动。
如康王的儿子昭王率军征讨楚国等南方各部族和国家时,在汉水边上遭到了当地各族的围攻,昭王本人淹死于汉水,周朝的军队全部覆没。
昭王之子穆王曾挥军去攻打犬戎,出现了“荒服者不至”的现象。
即在昭、穆时期,周王室的统治已经偶露窘态。
但是,周王对分封的诸侯还保持有绝对指挥、调动、统治的权力。
如周穆王以后传了四代,到了周夷王时期,齐国国君齐哀公荒于田猎酒色,又不尊礼制。周夷王二话不说,将齐哀公召到过都,烹煮杀死。
西周历史的巨大转折,出现在周厉王时期。
周厉王施行暴政,国内出现了“厉王止谤,道路以目”的严酷氛围。
《史记·周本纪》记:“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最终,忍无可忍的人民将周厉王驱逐出了镐京。
西周进入了共伯和主持的“共和行政”时代。
厉王被逐,意味着自命为天子的周王的神话地位从此跌落在了凡间。
厉王之子宣王即位,汲取了厉王行暴政而被逐的教训,克勤克俭,重修“文、武、成、康”之制,还利于民,平定四方,收服诸侯。西周出现了短暂的中兴。
没有人会想到,宣王的儿子幽王继位之后,一下子就把这中兴之火掐灭了,甚至,把强盛的西周王朝给玩死了。
史家对周幽王的评价非常低。
东汉人王逸在《正部论》里将周幽王、周厉王并列在一起进行批评,说:“幽、厉礼乐崩坏,诸侯力政,转相吞灭,德不能怀,威不能制。“
司马迁的《史记》的指责更加严厉,说:“幽厉昏乱,既丧酆镐。”
按照《史记》的记载,周幽王的最大罪过就是“烽火戏诸侯”。
关于“烽火戏诸侯”故事的全过程,《史记·周本纪》这样交待:“幽王嬖爱襃姒。襃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後幽王得襃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以襃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襃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襃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其後不信,诸侯益亦不至。”“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襃姒,尽取周赂而去。”
即周幽王专宠襃姒。襃姒生有一子名伯服。周幽王打算废黜太子。太子的母亲是申国申侯之女,为王后。周幽王自从得到了襃姒,爱不释手,打算废黜申王后,并除去太子宜臼,改立襃姒为王后,册封伯服为太子。褒姒不爱笑,幽王为取悦于她,便大举烽火召集诸侯。诸侯全都赶来了,却发现并无寇匪侵犯,只好狼狈退走。褒姒哈哈大笑。这之后,周幽王为了取悦于她,多次举烽火玩弄诸侯,最终透支了自己的信用度。周幽王又宠信佞臣虢石父,废掉了申王后和太子宜臼。申后之父申侯大怒,联络鄫侯及犬戎入侵。周幽王举烽火示警,诸侯都不来救应。致使幽王被弑于骊山脚下,褒姒亦被劫掳。
这故事和《狼来了》故事的内涵是完全一样的。
《狼来了》故事是假的,这则故事也是假的。
西周的灭亡,肯定与褒姒有关。
《诗经》里有很多诗篇都有斥责褒姒乱政、干政,以至于灭国之句。
如《瞻卬》中说:“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小雅•正月》中说:“赫赫宗周,褒姒灭之!”另外的《节南山》、《正月》及《十月之交》也都有提到幽王不恤政务、宠幸褒姒,听信女子之言。但并无一语提到“烽火戏诸侯”之事。
实际上,现代学者通过考证,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西汉以前存在“烽火”。即“烽火”这一报警系统应该是西汉防御匈奴人而在长城一带制定出来的。
在司马迁之前的文献中,只有《吕氏春秋》一书记载有周幽王戏诸侯的故事,但不是点燃烽火,而是让人击鼓。
《吕氏春秋·慎行论·疑似》写:“戎寇当至,幽王击鼓,诸侯之兵皆至,褒姒大说,喜之。幽王欲褒姒之笑也,因数击鼓,诸侯之兵数至而无寇。至於後戎寇真至,幽王击鼓,诸侯兵不至,幽王之身乃死於丽山之下,为天下笑。”
无论是“击鼓”还是“举烽火”,只能应用于城市之间近距离的示警,退一万步说,就算能应用于远距离传递讯息,则众诸侯国征发士兵、集结士兵、准备粮秣、整训、出发也是需要时间的,短则半个月,长则三五个月,根本不可能出现那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喜剧效果。而且,各地诸侯远近有别,他们的军队只能是陆续地抵达,分批次而至,怎么会出现司马迁说的“诸侯悉至”的理想状态呢?
史学大家钱穆因此在《国史大纲》笑批:“此委巷小人之谈。诸侯并不能见烽同至,至而闻无寇,亦必休兵信宿而去,此有何可笑?举烽传警,乃汉人备匈奴事耳。骊山一役,由幽王举兵讨申,更无需举烽。”
我们知道,《吕氏春秋》最大的成就之一,就是创造出了许多寓言故事。像我们所熟知的刻舟求剑、循表夜涉、引婴投江、掩耳盗铃等等,都出自此书。
显而易见,《吕氏春秋》是把周幽王戏诸侯的故事当作寓言故事来讲的。
司马迁不察,以为是真事,仅以“烽火”来代替“鼓声”,一本正经地当成了史事来叙述,后人读史,不可不察。
从《史记·周本纪》里面的叙述来看,周幽王的最大罪过,就是不应该违背西周建立的宗法制度,废世子宜臼而改立伯服。
要知道,封建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权力的继承。周王朝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是宗法制度。宗法制度的最重要一项是“嫡子继承制度”,即只有嫡长子才是唯一有权继承国王或爵位的人。
从名字来看,褒姒的儿子伯服名字中有“伯”字,很可能他是周幽王的长子。
但这并不重要。
褒姒只是周幽王的一个妃子,不是正妻。只有正妻生的儿子才能成为嫡子,褒姒生的儿子只能是庶子。那么,在正妻生有儿子的前提下,褒姒所生的庶子是没有王位继承权的。
周幽王的正妻申王后,是申国申侯的女儿,生下了太子宜臼。
周幽王废掉了申王后和太子宜臼,激怒了申后之父申侯。
申侯联络鄫侯及犬戎入侵,杀了周幽王,劫掳了褒姒。
《史记·周本纪》行文至此,笔锋急转,写“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平王立,东迁于雒邑,辟戎寇”,将西周灭亡、平王东迁的经过一笔带过,漏掉了一个重大历史事件:周朝的“二王并立”事件。
关于西周灭亡、平王东迁的历史转折,《竹书纪年》记述有一个清晰的脉络:
三年,王嬖褒姒;
五年,王世子宜臼出奔申;
八年,王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为太子;
九年,申侯聘西戎及鄫;
十年春,王及诸侯盟于太室。秋九月,桃杏实。王师伐申;
十一年春正月,日晕。申人、鄫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郑桓公。犬戎杀王子伯服。执褒姒以归。申侯、鲁侯、许男、郑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
……
对照《史记·周本纪》来看,《竹书纪年》在这里的记载显然多了好几个情节:
一、周幽王是在周幽王十一年秦正月被乱臣弑杀的,但太子宜臼早在周幽王三年就逃到了外公申侯的家里了。
二、周幽王曾于十年大会诸侯,并于该年秋九月出师征伐过申国。
三、申国与鄫国、犬戎联兵击退了王师,并且反攻到镐京,在镐京城里弑杀了周幽王。被杀的还有郑桓公和太子伯服。
四、申侯、鲁侯、许男、郑子在申国立宜臼为周王时,周王室的近亲之国虢国的虢公翰也在携地(今陕西渭南)拥立周幽王之弟余臣为周王,是为周携王。
也就是说,与周平王同时被推举为王的,还有一个周携王!
《史记·周本纪》没有提到周携王,不是司马迁要隐瞒什么,而是周携王与周平王相争失败,已被周朝的史官刻意从史册上抹去了。
那么,周携王与周平王“二王并立”时,谁是正统、谁是僭越呢?
我们看,无论是《史记·周本纪》还是《竹书纪年》,都已经明确表明,他已经被周幽王废黜了,从法理上说,他已经丧失了继承王位的资格了。
再有,宜臼并不是在周国由周室臣民拥立,而是在申国、由申国国君扶上王位的,这就属于来路不正了。
最糟糕的是,扶立宜臼的申侯,是联合缯国及犬戎进攻镐京、杀死了周幽王、劫掠和火烧了镐京的周室罪人,即申国和申侯,属于周室的敌国和敌人。
那么,周平王的王位,明显属于僭越。
周平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伪主。
反观周携王,他是周地百姓及周室王公贵族所拥立,应属正统。
周携王与周平王“二王并立”的局面维持了多久呢?
《竹书纪年》记:“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当作文侯)所杀。”——即周携王是在周平王二十一年被晋文侯杀掉的,这个局面维持了二十一年。
不用说,这二十一年时间里,各地诸侯,纷纷站队,其中的晋文侯,站在了周平王这一边。
实际上,不但晋国的晋文侯,秦国的秦襄公也站在周平王这一边。
周平王属于勾结犬戎杀害父兄的乱臣贼子,得位不正,而且,根据史料记载,他后来东迁洛邑后,天下诸侯在长达九年的时间内不肯入朝觐见,这说明,他在一开始是得不到绝大多数诸侯承认的。
那么,他是怎么获得晋文侯、秦襄公等人的支持的?
结合各方面的史实推断,他是在外祖父申侯积极的出谋划策下,甘愿丧权卖国,通过各种收买手段,拉拢到了晋文侯、秦襄公。
对于晋文侯,周平王作了一篇《文侯之命》,通篇溢美之辞,准许他在汾水流域扩张。
对于秦襄公,周平王与他盟誓,封给他爵位,许诺说:“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
秦襄公因此得以建立诸侯国,成为了秦国开国之君。
司马贞称赞说:“襄公救周,始命列国。”
司马迁也说:“秦起襄公,章于文、缪,献、孝之后,稍以蚕食六国,百有馀载,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
秦国也从享有与齐、晋、郑等国同等的地位,“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
正式立国之初,秦襄公大张旗鼓地用骝驹、黄牛、羝羊各三头的太牢大礼,在西畴祭祀白帝。
那一段时间,《史记·秦本纪》记:“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
不管秦襄公如何有功,功劳都没晋文侯大。
公元前750年,晋文侯偷袭周携王得手,周携王死了。
二王并立的局面宣告结束,拥戴周携王的传统大国虢国、虞国等走向衰落。
周平王一枝独大,在晋文侯的引导下,离开了申国,回到了周都镐京。
不过,由于周平王杀父篡位,引外族洗劫镐京,得不到镐京人的拥护,而且,镐京也已经残破了。
为此,他提出东迁雒邑。
秦襄公自告奋勇,“以兵送周平王”。
周平王东迁,等于主动放弃了关中,使得周王室失去了一半王畿领地,实力大减,从此失去了统领诸侯的能力。
而周平王向秦襄公许以关中西部的地方,鼓励晋文侯沿汾水流域扩张等种种做法,等于是支持诸侯国互相兼并,允许诸侯国自行扩张,明显是对周王国秩序的破坏。
由此,大混乱开始,孔子所哀叹的“礼乐崩坏”的时代来临,诸侯国家的力量日益强盛,郑、齐、宋、晋、秦、楚、吴、越等国家相继称霸于中原,其中的秦国笑到了最后。
也许,周平王把周王朝的龙兴之地岐、丰让给秦襄公时,秦襄公就有了秦国由此兴起,最后统一天下的畅想。
司马迁在《史记·六国年表》就说:“周东徙洛邑,秦襄公始封为诸侯,作西畤用事上帝,僭端见矣。”
吕氏春秋察今都写过什么寓言故事
1、刻舟求剑。写了楚国有个渡江的人,他的剑从船里掉到水中,他立即在船边上刻了个记号,船停了,他从刻记号的地方下水寻找剑。 船已经前进,但是剑不会随船前进的故事。比喻不懂得根据实际情况处理问题。也比喻办事刻板,不知变通;
2、循表夜涉。写荆国想要偷袭宋国,但要到宋国必须过水,于是他们派人先在水上作标记,以便夜晚渡河。但没能安全通过,且有千余军卒在这次偷渡中葬身鱼腹。告诉我们当时间发生变化,解决问题的方法也要变化,否则会酿成大错;
3、引婴投江。写一个父亲擅长游泳,小孩不会游泳却
《吕氏春秋》中的寓言故事
《〈吕氏春秋〉两则》与《察今》中的三则寓言故事
《〈吕氏春秋〉两则》一课摘选自《吕氏春秋》一书中的《察今》一文。
《察今》在《吕氏春秋》中是艺术性较高的一篇。“察今”是“明察现在社会情况”的意思,《察今》一文从分析“时”与“法”的关系论述变法的重要性。
《察今》一文说:“法”是人们审察时代形势的客观存在而制定出来的,是人们对客观情况认识的产物,时代是不断变化的,所以法也必须随之而变。古今情况不同,所以古法不可死搬,而应明察现在社会形势来立法,随后运用“引婴投江”、“刻舟求剑”、“循表夜涉”三个具有深刻寓意的寓言故事,阐明法令制度必须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而改变的观点。
在《察今》一文中,这三个寓言的排列和我们学习的顺序相反,是按“循表夜涉”、“刻舟求剑”、“引婴投江”的顺序列举的,这个顺序其实就是“天时”、“地利”、“人和”的顺序。
“引婴投江” 、“刻舟求剑”、“循表夜涉”这三个寓言不是简单的罗列,而是各有侧重,它们分别从人(对象不同)、地(地点不同)、天(时间不同)三个角度举例,分别说明“对象变了,法令也应该改变,否则就是‘悖’”;“地点变了,法令也应该改变,否则就是‘惑’”; “时间变了,法令也应该改变,否则就是‘悲’”。
《〈吕氏春秋〉两则》中的“引婴投江”和“刻舟求剑”,与“循表夜涉”一起告诉读者(其实是想告诫秦国的统治者),时代变了,社会变了,情况变了,法令制度也应该随之变化,以求治理国家,进而统一天下。这就是《察今》一文的写作目的。
现在,《察今》一文对我们的提示则是:要根据事物的变化而变化,视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与时俱进”。
运用寓言故事说理,是《察今》一文的突出特点。因为寓言用简单的故事说明一个深刻道理,能把抽象的道理讲得生动具体;这些带有夸张性的故事往往给人以启迪,使人们引以为戒。